来源:旧版米乐体育app下载 发布时间:2024-11-23 20:43:12
为进一步标准我县城区泊车次序,保护交通安全,进步城市文明形象,优化城区路途交互与通行环境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施行法令》《城市路途管理法令》等法令和法规,现就进一步标准我县城区车辆停放相关事项布告如下:
一、为进步路途泊车泊位使用率、盘活泊车资源,缓解城区泊车难问题,将对广场南路99个泊车泊位、人民路83个泊车泊位、五合路203个泊车泊位、永新街100个泊车泊位、兴隆街125个泊车泊位和北大街227个泊车泊位,合计837个泊车泊位划定为收费车位,城区其它路途划定的公共泊车泊位供大众免费停放车辆。
二、城区机动车一概在划定的泊车泊位内、依照标明方向停放。未经住建部分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规划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公共路途自行划定泊车泊位,安顿地桩地锁,一经发现一概撤销。
三、制止占道运营、在店肆门口乱堆乱放、乱设广告牌等占用泊车泊位影响车辆停放次序。
四、制止长期占用公共泊车泊位停放僵尸车、抛弃车辆,不听劝止的将依法拖移。
五、自行车、电瓶车等非机动车应停放在专用泊车泊位内,摆放规整,禁止抢占机动车泊车位。
六、对未依照标明方向停放、未停放在划定泊车泊位内的车辆,以及违规停放在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、消防通道的车辆,依法进行处分;对长期违规停放影响路途通行的车辆依法进行拖移。